2.1 電動機適用于斷續周期性負荷,根據負荷的不同性質電動機的工作制分為S2、S3、S4、S5四種類型,基準工作制:單速時為S3 40%,雙速時、高速為S3 25%;低速為S3 15%(即S3工作制,負載持續率分別為40%、25%、15%,每個工作周期為10min)。
2.2 電動機的主要技術數據。
2.2.1電動機在基準工作制時的額定功率、轉子轉動慣量(Jm)、靜態制動力矩(YBZ、YBZS電動機無靜態制動力矩)與機座號的對應關系符合表2的規定。

2.2.2 電動機在額定電壓、基準工作制時,轉矩及堵轉轉矩對額定轉矩之比的值不小于表3-1(單速)和表3-2(雙速)的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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